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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抚养费约定能否变更怎么办理
分类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解除之后,关于子女的抚养费用问题,我们可以进行合理的变动调整。
抚养费用的变更主要分为三个方面,即增加、减少以及豁免。
抚养费用的增加通常会在孩子需要的时候被提出,如子女面临物价调整导致原定数额无法满足其生活需求;
当孩子需要升学或者实际生活费用超过原定金额时亦属此类情形;
此外,如果孩子患有严重的疾病,并且父母亲其中一方无法承担全部医疗费用;
或者在有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出现了显着的经济收入增长,这时候,孩子与其所处生活水平之间就可能存在巨大差距等等。
与之相对应的,有承担抚养义务的父亲或母亲,在特定的条件下也可能会得到相应的抚养费豁免。
减少抚养费用的情况则主要涉及到那些仅仅因为某些原因造成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力,经济状况异常艰难,无力按照原来的约定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用,然而抚养孩子的一方却能够肩负起孩子大部分的日常开销。
这样,那一方是有权要求降低养育费用的支付数额。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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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2 1: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