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一方能否放弃孩子抚养权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之后,如若其中任意一方选择放弃对孩子的抚养权,那么需向另一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
然而,监护权则非能够随意进行放弃或转让。 即使是在夫妻离婚之后,他们仍然负有养育与教育其未成年子女的不可推卸义务。 处理这类问题时,首先要确定的是,如果有某一方承担了子女的抚养责任,那么另一方则必须承担起相应的部分或全额抚养费用,这需要视情况而定,具体负担费用的比例以及期限的长度将根据双方自行协商的结果决定。 如若双方无法通过自主协商达成共识,那么将由当地司法机构进行裁断和判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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