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如何正确行使对孩子的探望权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异之后,对于享有未成年子女探望权的具体规范如下所陈:
第一,关于探望权利的方式及时间,允许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一致。 若未能达成此方面的共识,则应交由有司法权力的法院予以裁定; 其次,行使该权利时,必须遵循有益于子女身心健康之原则,如果发现探望行为会对子女造成负面影响,那么有权做出决定的法院会依法暂停探望行动; 最后,若中止探望原因已不复存在,必须立即恢复之前的探望安排。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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