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成年无故被殴打能起诉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您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监护人支付相应的人身伤害赔偿金。
在发起诉讼之时,务必要同时将侵权方的未成年子女及其监护人,也就是该名孩子的父母共同作为被告进行起诉。 这是由于未成年人自身尚不具备法律上的赔偿责任能力,故最终的责任理所当然应由其监护人来承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条 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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