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之后若未能按照法律要求支付抚养费用时,您有权寻求法律援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抚养子女乃父母的法定责任与义务,未承担直接抚养责任的父母亲应当自觉履行支付子女抚养费用的义务。 作为子女,您享有请求父母支付抚养费的合法权益。 若法院作出了公正的判决,但被告仍然拒绝履行支付抚养费用的义务,您可依照相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主要源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明确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或无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应尽到抚养的义务。 同样地,当成年人欠缺劳动能力或存在生活贫困的情况,他们也有资格要求其成年子女提供相应的赡养费用。 此外,还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第十九条指出,执行法律文书一般需由当事人主动提出申请。 其中包括各类存有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和调解书等,均须由审判庭将其移交至执行机构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一般应当由当事人依法提出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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