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探视权的规定一月几次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探视权的履行通常为每周至少两次至最多四次,时间和次数在法律上并无明确规定。
在实际执行中,我们鼓励离婚夫妻协商确定具体的陪伴孩子的时间及形式。 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审判机构将从最大程度保护未成年子女权益的角度考量做出适当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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