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必须出抚养费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异并不意味着当事人必有支付子女抚养费之责任,若双方经过友好磋商达成共识,且此举不会对儿童的身心发展造成任何不良影响时,则无需承担相应的养育费用。
离异之后,未成年人抚养费的额度以及负担期限的长短应在双方共同协商;若协商无果,则需由人民法院通过衡量子女的实际需求、考虑父母双方的经济承受能力及当地的生活水准来进行裁定。 具体而言,有固定收入者,其抚养费一般可以按照其每月总收入的约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来予以发放;无固定收入者,其抚养费的金额则可以参考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以相应比例予以确定;如遇特殊情况,抚养费的比例亦可适当提高或降低。 此外,父母双方也有权签订协议,其中一方全权负责直接抚养子女,而另一方则无需履行抚养义务,即由直接抚养方完全负担子女的所有抚养费用。 但需注意的是,若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足以为子女提供必要的费用,以致于对子女的健康成长产生影响,则协议内容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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