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一年后子女的抚养权是否还能变更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一年后,不负责抚养的一方想变更子女抚养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变更子女的抚养权。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五条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七条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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