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护人证明在哪里办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1、若被监护人未满十八周岁的:
未成年人监护人证明应该到该未成年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开,需要带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2、若被监护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证明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开具,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八条【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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