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子女继承遗产需要什么材料和手续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继承财产过程中,遗属之子女须备妥之文件包括被继承人之死讯证明、遗产所有权之证书(例如此房屋土地所有权证书、银行存折等)、家庭成员证明(例如户籍簿、出生证明等)以及继承人之身份证明等资料。
在程序上,可能需进行公证或通过法律诉讼以确定继承权。 若选择公证方式进行继承,则需全体继承人共同赴公证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若存在争议,则需通过法律诉讼予以解决。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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