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婚生子凭什么享有继承权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毫无疑问,根据我们的国法规定,未婚生育的子女拥有与婚生子女相同的继承权及权益。
无论他们的诞生方式如何,他们天然享有与婚生子女等同的财产继承权利荣登第一顺位继承人之列,这既是法律的明文规定,也是其无可争议的权利,实在无需质疑。 在血源亲属关系这个问题上,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并无分别,他们与生身父母拥有直接且无法切断的血脉联系,是毫无疑义的直系血亲。 同样地,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都作为社会的一份子,也是国家的合法公民,因此,我们的国家必须对这类群体一视同仁,给予同等的法律保护。 值得我们认真重视的是,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所有非婚生子女皆可享受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力,任何组织或个人均无权侵犯或轻视这些珍贵的权利。 对于那些未直接抚育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来说,他们出于道义与责任应该承担起肩负抚养未成年子女或无法自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经济支出。 在此再次重申,家庭关系的温馨绝不是以婚姻制度为基础,而重要的是真正的亲情与关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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