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位权及其行使条件有哪些内容和方法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代位权,简单来说呢,就是当债务人不好好行使他对第三人的权利,从而伤害到了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就可以站出来,以自己的名义去替债务人行使对第三人的权利啦。
它的行使条件是这样的:首先呢,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必须得是合法的,而且还得到期了,这就好比你借给别人钱,到了还钱的时间点啦。 其次,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也得合法且到期,就像次债务人欠了债务人钱,到了该还钱的时候。 然后呢,债务人得懒懒散散地不积极行使他到期的债权,也就是不通过打官司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去向次债务人要回钱。 最后,债务人这种懒怠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实实在在地给债权人造成了损害,让债权人的利益受损了。 当债权人要行使代位权的时候呢,就得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接到案子后,会认真地审查相关条件是不是都满足。 要是都满足了,法院就会判决让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的义务,不过履行的范围可不能超过债权人的债权,就不能让债权人占了过多的便宜。 总之呢,代位权的行使范围是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的,不能乱来。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