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70岁以上遗嘱公证要做精神鉴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年满七十周岁以上老年群体在设立遗嘱进行公证过程中,是否需要进行精神鉴定方面的问题,需依据具体情形进行评估与判断。
若老年人具备明确的意识状态以及流畅的表达能力,并能充分理解遗嘱所包含的内容及其深远含义,那么通常情况下无需进行精神鉴定。 然而,若存在诸如认知障碍或精神疾病等可能对其行为能力及名义保持清醒程度产生干扰的特殊状况,公证机关将有可能提出进行精神鉴定的需求,以确保遗嘱的效力以及合规性得到充分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