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方当事人死亡立案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之规定,在实施民事诉讼程序期间,若原告诉讼主体在诉讼过程中不幸去世且未能指定任何继承人为其代理人或继承人均主动表示放弃诉讼权时,则诉讼进程将会自动终止。
此种情况表明,在此等情形下,法院无法进一步做出判决,因原告无法再由其继承人继续代表其权益进行诉讼。 然而,若原告诉讼主体确有合法继承人存在并愿意继续履行其职责,诉讼程序将得以延续,在此基础上,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作出公正合理的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 (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 (二)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 (三)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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