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执行人应承担哪些责任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作为遗嘱执行人,您需要履行以下几项重要职能与职责:
首先,您应当对遗嘱本身的形式及相关程序的合规性、真实性予以严格的审查以及确认,这是遗嘱执行的基本要求,也是责任心的体现。 其次,您需要尽责通知所有的继承关系方当事人; 并且负责完成死亡证明、户口注销等一系列必要的手续步骤,这些都是遗嘱得以生效的关键所在。 再者,您需要准确地去确定、清点并保管好遗嘱人的全部财产。 依据现行法律以及死者的意愿,来界定遗产范围、偿还债务、盘活债权等各类财产权权益。 在此过程中所产生的合理费用,都将由遗产进行支付。 此外,您还需精心组织召开承继人和受遗赠人等主要利益相关方的会议,庄重地宣布遗嘱,并就遗产状况向他们提供书面报告的诠释。 最后,按照遗嘱中的具体约定,您需要合理地分配遗产。 在处理财产分割问题时,要特别留存胎儿的继承份额。 另外,如果遇到任何可能影响到继承关系的问题或事项,您有权启动诉讼程序进行解决; 同样,您也有义务接纳继承人、受遗赠人对于您自身执行行为的审查。 值得强调的是,若因您个人行为不当导致他人遭受损失,您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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