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批捕怎么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未批准逮捕之后,如若需要让犯罪嫌疑人流放到监外执行(即取保候审),往往需要由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亲友以及辩护律师亲自向负责该案调查与起诉的司法单位提交详尽且具体的书面申请。
在此过程中,司法单位将对所有的案件信息及犯罪嫌疑人的个人社会危害度进行深入的评估与审查。 倘若经过仔细斟酌,司法单位认为该犯罪嫌疑人确实具备了取保候审的资格,那么他们将会要求该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随后便可着手办理取保候审的相关手续。 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虽然取保候审实现了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最大化,但这并不代表着此案就已终结,犯罪嫌疑人仍然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并且积极配合后续案件的深入调查与审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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