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财产继承的顺序和分配原则是怎样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存有遗嘱,则应依据遗嘱所设定的先后顺序与比例进行遗产分割分配。
若无遗嘱,则根据以下法定继承顺序展开: (一)第一顺位继承人: 包括配偶、子女及父母; (二)第二顺位继承人: 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 在继承权正式启动之时,首先由第一顺位继承人按照顺序继承,第二顺位继承人不得参与; 如在第一顺位无人继承的情况下,方可由第二顺位继承人实行继承。 此外,已丧失配偶的儿媳对于公婆而言,以及已丧失配偶的女婿对于岳父母而言,如果能够尽到主要赡养义务,可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行使权利。 同样,在同一顺位中的所有继承人,其所享有的继承份额应该是相等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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