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遗嘱继承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解除之后,如若某一配偶通过遗嘱继承所得之房地产,并且在这份遗嘱文件中清晰地表明了这部分财产仅属于其个人所有,那么此项权益则归于该配偶;
然而,倘若在遗嘱中并未具体阐明继承得到的不动产将专属于其中一方,那么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应该将此视作是夫妇双方共有的财产,并在随后的分割过程中进行合理商议; 倘若此问题无法通过友好解决,则应交由司法机构进行裁决,且裁决结果应遵循保护未成年子女、女方以及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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