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定继承房产必须公证有说明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产继承公证书样本,其主要内容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列明了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的相关个人资料信息; 其次,阐释了继承关系的安排原则,即在继承开始之后,首位继承人享有优先继承权,而第二顺序继承人则不得参与分配; 再次,针对没有首位继承人可以继承的情况,解释了应由第二顺序继承人进行继承; 最后,详细规定了遗产继承的顺位顺序,即优先按照配偶、子女以及父母的顺序进行分配,其次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此外,还涉及到房屋状况的描述,如死亡后遗留下来的属于死者的个人财产具体包含哪些部分,以及是否存在遗嘱等问题。 其中,遗嘱的形式共有三种,分别为自书遗嘱、代书遗嘱、以录音形式设立的遗嘱以及口头遗嘱,每种形式均有其独特之处。 例如,自书遗嘱需由遗嘱人亲自手书并签名,同时注明日期; 最后,公证书中必须明确公证处的名称及其印章签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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