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案件指定管辖的情形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民事诉讼中,存在以下三种专属管辖的特殊情形:
首先,当涉及不动产方面的诉讼案件时,应由该不动产所在地区域的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其次,关于港口作业过程中所产生的纠纷引发的诉讼案件,则应由港口所在地区域的人民法院负责审理; 最后,若涉及到被继承人死亡后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的继承遗产纠纷诉讼案件,也应由相关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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