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赠60天内怎么表示接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受遗赠人在接收遗赠的60日内有多种表达形式可以选择,具体如下:
首先,受遗赠人应向法定继承人或遗产管理者等实际控制遗产的人员以电话、短信等现代通信手段传达其接受遗赠的意向,并明确提出希望获得遗产的分配权; 其次,受遗赠人可在被继承人离世后的第60天起向当地法院提交书面申诉,请求依法按照遗赠条款继承被继承人名下相应的财产权益; 再次,若涉及不动产如房产,受遗赠人还可在被继承人去世之日起的60日内开始实际入住该房屋,此举亦可视为其接受遗赠的行为表现;除上述三种方式外,受遗赠人也可通过向公证机关申请办理接受遗赠的公证手续来确认其合法权益; 最后,为被继承人处理善后事宜同样可视作接受遗赠的一种表现形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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