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一顺位继承人代位继承和第二顺位继承人哪个先开始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假如代位继承人身处第一顺位,则按照顺位进行排列;
然而若代位继承人位于第二或者第三顺位,其显然要排在第一顺位之后。所谓代位继承,即是一种对立于本位继承的概念。亦可称之为"间接继承"。这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在先于被继承人去世或者宣告死亡后,他们的晚辈直系血亲将取代被继承人子女原有的继承顺序,从而继承被继承人子女应当继承的那部分遗产的制度安排。在此类的代位继承过程中,已经离世的继承人充当了被代位人这一角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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