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定继承人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民法典》规定,被继承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都是法定继承人,只是顺序不同。
孙子女、丧偶儿媳或女婿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做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 法定继承人的认定 1、配偶。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存在是配偶互为法定继承的前提条件。 2、子女。根据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子女对父母的继承权,不因父母婚姻关系的变化而影响。 3、孙子与外孙子女及其晚辈直系血亲。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他们不是法定自继承人,只是在代位继承时可以享有一定的继承权。 4、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则包括同父母、养父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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