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买的房子只有一个人名字离婚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夫妻购买的房子只有一人名字时,离婚时的处理方式大致如下:倘若这房子是在婚后购置的,即便仅仅登记在其中一方的名下,通常都会被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在离婚的时候,另一方有权利要求对房屋进行分割。 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协商由一方获得房屋的所有权,同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也可以选择将房屋出售,然后再分割出售所得的价款。 要是这房子是一方在婚前购买的,并且登记在他自己的名下,而且婚后也没有加上另一方的名字,一般就会被认定为是这一方的个人财产。 在离婚时,另一方是没有权利要求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 不过,如果另一方在购房过程中出了资,那么他就可以主张返还出资款或者是获得相应的补偿。 总而言之,对于夫妻购买的只有一人名字的房子在离婚时的处理,需要综合考虑购房的时间、双方的出资等各种因素,通过这样的方式来最大程度地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无论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都应该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判断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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