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买房算不算共同财产范围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婚姻存续期间购置的房屋,在大多数情况下应被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然而这其中亦不乏特殊案件。
倘若有一方能够充分举证,让法院相信该房屋全部或部分的购房款项源头即是其婚前所积累的个人财产,并且该房产的所有权证书上仅有其个人名字,那么此种情况下,该房产便有可能被判定为是由该方个人所拥有的财产。 当然,作为一般性的原则,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即使是配偶之间共同投资、共同支付购买的房产,无论是登记在单独一方或是两位名义之下,通常也会被视作是夫妻俩共同拥有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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