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房产离婚怎么分配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离婚时房屋拆迁权益的分割问题中,首要步骤就是明确该房产的属性以及它的获取年份。
比如,若拆迁房源是在婚姻存续期内获得,且原被拆迁的住房确系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那么后续经过改造后的房产也将被普遍视作夫妻之间的共同财富,一般的分配原则便是平均分配。 然而,如果被拆迁的房子属对方的婚前财产,即使是在婚后,因得到的房产补偿款、安顿房等各项利益,也要结合实际情况来判断其归属。 例如,若是由于房屋本身的价值而产生的补偿,那么这笔款项很可能会被视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反之,如果补偿中还包括了人口因素等其他因素,那么其中的一部分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夫妻间的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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