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一方工作所得的工资属于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遵循我国现行法律制度的前提下,婚后任何一方通过工作所获取的工资收入,通常都将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
所谓夫妻共同财产,即是指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所取得的各类财产。 由于工资乃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所得到的报酬,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它都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此拥有平等的处置权利。 然而,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例如夫妻双方已经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均归各自所有,或者工资收入实际上是因为某一方遭受了人身伤害并由此获得的赔偿金等,那么这些财产就有可能被认定为个人财产。 总而言之,除非存在特殊的约定或者法定的情形,否则婚后一方通过工作所获取的工资收入,应当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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