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算婚前转移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婚前擅自转移资产一般是指在缔结婚姻关系之前,当事人采取非法手段将自身名下所拥有的财富进行秘密地转让或隐匿,以此来降低其在婚姻存续期间内与伴侣共享的财产总额。
例如,将巨额存款私自转移至亲朋好友手中,或者以极低的价格出售珍贵物品等。 这类行为通常带有明显的隐蔽性和规避夫妻共同财产分配的意图。 一般而言,若此类资产转移行为发生于婚前,并且基于真实合法的目的,如合理的消费支出、投资决策、赠与行为等,则不能被视为婚前擅自转移资产。 然而,倘若这些资产转移行为的动机在于侵害未来配偶的财产权益,那么便有可能被认定为婚前擅自转移资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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