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买房离婚后算谁的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房屋在离婚之时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其纷繁复杂的具体情况需要深入解析。
若所购置房屋的资金出自于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并且双方并未就此特别作出任何明确约定的情形下,一般都会将该房屋视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而在进行离婚程序之时,夫妻双方需经由协商决定如何对这部分财产进行划分; 若在此过程中未能达成共识,那么法庭往往会采取将财产进行均等分配的方式来解决。 然而,若离婚所涉及的房屋购买资金系属于其中一方在结婚之前所拥有的个人财产,并且可以合法证明该笔资金的来源,那么法庭有可能会判决该套房屋应归属于实际出资的那一方所有。 另外,如夫妻双方在购房之际已经以书面形式对此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做出了明确定义和规定,那么审理案件的法院将会严格遵照他们先前的协议条款予以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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