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房屋婚后拆迁离婚怎么分割房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所拥有的房产在婚姻缔结之后得到了拆迁安置补偿,且在相关的拆补协议中明确表示该补偿仅针对原始房屋的所有权持有者,那么可以认为此笔拆补所得仍旧归属初始房主本人作为私人财产看待,不应用于离婚诉讼中的财产分配事宜。
然而,如若拆补方案涵盖了由于家庭成员地位和因素而带来的补偿内容,譬如安置面积等,这部分内容就有可能被认定为伉俪双方的共同财产,从而在离婚诉讼中面临财产分配的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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