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买的房子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而言,婚后购置的房产应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下,这一原则可能并不适用。
若其中一方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购房所支付的款项来源于其个人婚姻缔结前的积累财产,并且该房屋仅登记在该出资方的个人名下,那么此类情况便有可能因法律上的特殊考虑而被判定为个人所有物。 然而,在更多的实际案件中,无论是由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房,还是由单方面出资但未经双发特别约定的情形,均会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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