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丈夫婚前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通常情况下,丈夫婚前购置之房屋并不归属为夫妻共有财产范畴之内。
然而,在此种情形之外,亦存在着特殊的例外情况。 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于此房产达成了共同拥有的协议,或者在婚后出现了对此房产的共同偿还贷款以及相应增值部分等情况,那么这部分内容便有可能被视为夫妻共有财产的组成部分之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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