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房子俩人名,有贷款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涉及到离婚事宜时,如果房产已在配偶双方名义下进行了注册,并且尚存在未偿清的贷款,通常会采取以下数种处理策略:
首先,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其中一方获得房屋的所有权并负责继续偿还贷款,而另一方则需向其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 其次,可以选择将该房屋出售,然后利用售房所得的资金来偿还贷款,最后再对剩余的财产进行合理的划分; 此外,若双方均无法独立承担贷款责任,那么他们也可以选择共同拥有该房屋,并共同分担贷款压力,同时按照事先约定的比例分享房屋所带来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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