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期间可以去民政局离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起诉离婚期间,通常是不可以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的。
离婚主要有两种途径,其一为协议离婚,其二为诉讼离婚。 在起诉离婚的这段时间里,婚姻关系依然处于存续状态。 倘若此时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这就构成了重婚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因为法律明确规定,在法院的离婚判决生效之前,婚姻关系是持续存在的。 只有当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正式生效后,婚姻关系才会被正式解除。 到了这个时候,双方才具备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条件。 倘若在起诉离婚期间,双方协商达成了离婚协议,也不能直接跑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而是需要先向法院申请撤诉,待撤诉成功后,再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总之,在起诉离婚期间,务必耐心等待法院的判决结果,切不可贸然行事,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这是为了确保离婚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婚姻不和,小朱向法院起诉离婚。起诉期间,小朱和小丽觉得麻烦想直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小胡作为他们的朋友提醒他们这样不行,因为起诉离婚期间婚姻关系仍存续,此时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涉嫌重婚,但小朱和小丽觉得协议离婚更快,坚持要去,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 1、起诉离婚期间,婚姻关系在法院判决生效前一直存续,这是法定事实。 2、若此时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违反法律规定,构成重婚行为,是违法行为,所以必须等待法院判决结果。 3、即使双方协商好要协议离婚,也要先撤诉,再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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