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财产保全怎么做手续流程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办理离婚诉讼过程中,关于财产保全环节的操作程序大致如下所示:
首要步骤便是需向法院递交正式的财产保全申请文件,详细列明保全的具体财产范畴、类别以及价值等关键信息,同时提供佐证存在紧急状况的相关证据资料,以证明资产有可能遭受人为损失。 在收到申请后,法院将对此展开全面的审查工作,最终决定是否予以批准。 如申请获准,则申请人须按照规定提供必须的担保保证,此类保障措施一般可选用现金、房地产或者保函等多种方式。 随后,法院将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性手段来确保待保全财产的安全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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