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离婚婚前房产怎么分配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婚前所购房屋通常被视为购买者的个人固有财产,在分居或婚姻破裂的情况下,这部分房屋是不会作为牵涉到的财产在分配中予以考虑的。
然而,在结婚后的期间内,如果对这套房屋存在着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以及与此相关的增值部分,那么另一方就拥有了对此类财产的索偿权。 若有一方主动提出将其婚前购置的房屋划归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那么在面临离婚的情况下,这部分财产应当按照共同财产的性质来进行分割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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