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房产离婚怎么分割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大多数案件中,婚前购置的房产通常被认定为某一方的个人资产,并不包含在离婚分配的范畴之内。
然而,若双方在婚姻期间就此套房产达成了特别约定,抑或是存在婚后利用夫妻共有的财产进行还贷之类的特殊情况,那么在这种情形下,可能会产生与常规认知有所出入的分割结果。 举例来说,若在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承担了房屋贷款的偿还义务,并且在此过程中,该房产价值有所提升,那么在离婚之时,另一方便有权向对方提出相应的补偿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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