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了房子没有过户另一方可以做抵押贷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旦夫妻双方办理完离婚手续,房屋尚未完成所有权转移登记的情况下,另一方可否进行房地产抵押贷款呢?答案是通常不被允许。
这是因为法院在审理离婚诉讼案件中,会出具相关的离婚协议或者判决书,专门针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涉及到的房产进行明确规定和分割处理。 因此,在法院尚未完成房屋所有权实际转移之前,该房屋的实际拥有者即为尚未完成所有权转移的那一方。 然而,如果在这种情况下,未完成所有权转移的一方试图通过办理抵押贷款来获取资金,那么这种行为就构成了无权处分。 由于其并非合法的产权所有人,因此这种行为很可能导致抵押贷款合同无效,并可能引发一系列的法律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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