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期间一方把房子出租了违法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若一方擅自将所拥有的房产进行租赁活动,其行为是否属于违法行为,需视该房产的所有权归属情况及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的具体约定而定。
倘若该房产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并且在离婚过程中并未就此房产的使用权与处置权作出明确规定,那么其中一方未经授权擅自进行租赁活动,便极有可能侵犯到另一方的合法权益。 然而,这种行为并不必然构成违法,更多地可能会导致在离婚财产分割阶段产生纷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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