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居夫妻的财产认定依据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妻两地分居阶段,双方各自独立获取到的财产,一般情况下会依据“自主所有权”原则而归属各自名下。
举个例子来说,假如某项财产是依靠其持有者付出的辛勤努力、或者是从遗产或赠予当中依照法律规定获得的,而且这些过程中并无任何特殊的协议声明将此部分财产定义为夫妻共有财产,通常我们会视之为主人即得财产。 然而,这种规则并不适用于所有情况,对于由夫妻共同经营或者共同投资所带来的收益,即便在他们分居期间,同样有可能会被判定为属于夫妻的联合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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