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财产几年过了追诉期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诉讼之后,要求再次对婚姻存续期间所形成之共有资产进行分割之上诉权利的时效期限乃是三年,自相关事实与权益被申请人所得知之日起开始起算。
若发现对方恶意挥霍、隐匿、篡改、出售、损害属于双方共有的财产,或者故意虚构债务,妄图以非法手段恶意占据另一半的合法财产时,则应当自发现之时起立即向法院提起诉讼,行使自己的法律救济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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