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前买的车作为陪嫁的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之明确规定,以购买日为准,在婚前购买的机动车辆应属一方当事人的婚前个人财产。
因此,应严格依照上述法律条款,将其定义为购买者的个人合法资产。 除非存在有效且确凿的证据表明此辆车辆系由夫妇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或者在婚后该车辆曾获得过共同投资,否则在一般的情形下,不应该将其视为夫妻共有财产并予以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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