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背着老公买房子离婚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在婚姻关系存在期间所获得的所有财产,原则上都应视为夫妻之间的共同财富。
然而,若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某处房产乃由单一方在未经另一方知晓的情况下独立购置,且购房所需资金均源于其个人资产,例如婚前财产、或是个人辛勤工作挣得的收入等,在此种情况之下,此类财产或许可被法律视为个人所有。 针对离婚诉讼案件而言,倘若单一方能够提交充足的证据来证实自己在购置此房产之时并未得到对方的同意以及资金支持,同时,该购房行为又完全符合前述个人财产的特征,那么,法院很可能会将该部分房产判归该方作为个人财产,而非纳入到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范畴之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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