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一方父母出资的房屋归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婚前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如果房产证登记了夫妻一方名字,且是一方父母全款出资购房的,则房产认定为产权登记方的个人财产;如果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的,则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双方共有。
如果一方父母出首付购房,然后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的,则如果房产证登记了这一方名字的,则房产认定为这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则无论房产证是否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房产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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