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起诉离婚都需要啥资料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您若决定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除需提交基本的法律文书——即起诉书外,还需根据实际情况准备以下各类资料以便在庭审过程中进行举证和辩论:
首先,为了明确案件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和诉讼请求,您需撰写一份充足且有说服力的起诉状并详细描绘离婚事项的具体细节以及相关事实和依据; 其次,您需要提供有效身份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个人身份证件及户籍关系证明资料; 再者,为证明婚姻关系确实存在,您需提供结婚证书作为重要证据; 另外,如果您能够提供任何能够直接或间接地显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证据(例如警方针对家庭暴力事件的制作的笔录记录或者关于伴侣行为不当的确凿证据)这将对您争取离婚判决的成功具有积极意义; 而对于涉及到子女抚养权问题的案件,您需要提供孩子的出生证明等相关资料; 最后,如果涉及到财产分割事宜,您需要提供有关财产的相关证明文件,例如房屋所有权证书、车辆行驶证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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