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精神病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和证明材料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精神疾病患者的离婚程序相较于普通情况更加繁琐和复杂。
若是由该患者的配偶提出离婚申请,那么首先需要对该患者的监护权进行必要的变更,然后再按照相关法律流程展开诉讼离婚。 在办理过程中,所需提供的各类证明文件主要涵盖以下几方面内容: 结婚证书、个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家庭成员的户籍簿以及关于患者精神疾病的正式医学诊断报告。 此外,还需明确展示夫妻之间的感情破裂状况,例如提供双方已经长时间分居的证据,或者是另一方的病情严重性足以破坏婚姻基础的相关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