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法院传票怎么通知被告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诉讼离婚案件,法院在向被告发送传票时,其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首先,可能采用直接送达的方式,即由法院工作人员亲自将传票交付给被告本人签字确认接收; 若被告当时并不在家中,则有可能转交至他的成年亲属代为接收。 其次,邮寄送达也是一种常见的方式,即将传票通过邮政特快专递等渠道,按照被告提供的地址进行投递。 在以上两种送达方式均无法实现的情况下,法院还有可能采取公告送达的手段,一般会在法院的公告栏、以及受送达人原居住地张贴公告,同时也可能选择在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平台上发布公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八条
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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