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才能证明分居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过以下几个方面的严谨证明,通常可以证实夫妻已经分居的事实:
首先,双方签署的正式书面分居协议,需明确表达出分居的愿望以及确切的分居时长; 其次,一方在外地居住所签订的租赁合同、购买房屋的相关合同或者房产证等能够直接证明其独立生活的相关文件; 再次,由当地居委会、物业管理公司等机构开具的居住证明也具有相当的说服力; 此外,双方之间的书信往来、电子邮件等能够充分反映分居实际状况的通信记录也是重要的证据之一; 最后,证人证言也是不可忽视的一环,例如邻居、朋友等对当事人情况有所了解的人士提供的证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