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证据可以开庭送达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的相关证据材料并不能够在法庭审理期间予以递交。
在实施离婚诉讼程序过程中,原告或者被告均应在人民法院规定的举证时效范围之内提交相关数据资料以便开展行动。 若在庭审开始之际才递交这些关键证据材料,恐怕会对整体诉讼进程产生不利影响,并甚至损害到对方在庭上辩论以及质疑的基本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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