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案件诉讼费如何缴纳法院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诉讼案件的相关诉讼费用一般被默认为由诉求提出方,即原告在正式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离婚申请之时就提前支付出来。
至于诉讼费用的确切金额会受到众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例如案件所涉及到的个别问题以及对方当事人可能提出的异议或反诉等情况。 如果所面临的争议主要在于财产分配方面,且涉案财产金额未超过人民币200,000(贰拾万)元的范围之内,那么将无需另行支付额外的诉讼费用; 但是,如果涉案财产总额超越了上述限制,超出部分则需要按照比例依照每笔交易金额的0.5%来计算和收取相应的诉讼费用。 当涉及到离婚官司诉讼费的承担问题时,通常是由原、被告双方自行协商解决为主导原则,如若在协商过程中未能达成共识,那么最终由有裁决权的司法机构予以判定。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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